中共汉中市委
关于追授刘晓斌同志“汉中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开展向刘晓斌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2025年10月31日)
刘晓斌,男,汉族,陕西勉县人,生于1979年8月,200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勉县公安局天荡路派出所民警、二级警长,一级警督警衔,2025年10月20日22时40分突发疾病倒在工作岗位上,21日3时10分经医院抢救无效,不幸因公牺牲,年仅46岁。
刘晓斌同志长期奋战在公安基层一线,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对公安事业的热爱,融入每一次服务群众、每一起案件办理中,从警20年来,累计接处警2781起,办理刑事案件455起、行政案件50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3名,查处违法人员400余名,为群众追赃挽损43万余元,直至生命最后一天,仍认真履行值班备勤职责、妥善处置各类接报警情,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刘晓斌同志一贯表现优秀,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优秀民警”,被勉县县委、县政府评为“‘三官一律’进村(社区)优秀驻村干警”、记个人三等功2次。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市委决定,追授刘晓斌同志“汉中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在全市开展向刘晓斌同志学习活动。
市委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刘晓斌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对党忠诚、立场坚定的政治本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习他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切实保障人民安宁,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学习他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奉献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苦干实干,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学习他严于律己、公正执法的优良作风,锻造铁一般的纪律作风,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发挥好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宣传刘晓斌同志先进事迹与实现全市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立足岗位勤勉履职、敬业奉献,确保“十四五”圆满收官、“十五五”良好开局。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学习宣传刘晓斌同志先进事迹与深化“学英模、见行动、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汉中新篇章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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