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勉县法院坚持能动履职,立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延伸审判职能,利用司法建议、风险提示函等司法措施,撑起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蓝天”。2023年,该院温泉法庭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巾帼文明岗”。
司法建议 凝聚保护合力
在审理几起关于小学生因为课间玩耍引发校园伤害案件中,勉县法院发现涉案当事人大多数为农村的留守儿童,便向县教体局发出加强留守学生品德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的建议书,建议加强中小学生品德教育,着力培养和塑造未成年人健康健全的人格,同时加强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尤其对单亲家庭、留守儿童及性格孤僻类的学生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台账,与家长建立互动联系反馈机制,及时掌握该类学生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全人格和健康心理疏导教育。县教育主管部门收到建议书后非常重视,立即开展调研,及时制订方案,全面组织落实,对单亲、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门建立档案,对心理困境的学生建立“一生一册”心理成长档案,根据学生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心理干预疏导工作,形成了家——校协同机制,尤其对心理困境学生做到了早发现、早干预、早疏导、早保护,推动了该县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风险提示函 筑牢安全围墙
谢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要求与丈夫庄某离婚,并表示不愿抚养8岁的女儿。“不论你们离婚与否,都不只是你们两个人的事,还有你们的孩子,他经由你们来到这个世界,他有了你们的爱才能有充足生命力立足于社会。现向你们发出《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请你们认真看、仔细想如何当好合格家长,怎样避免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承办法官分别与庄某、谢某先后多次面对面交流、电话沟通开展教育指导。并从家庭伦理、亲情关系、社会责任、父母责任、法律规定等方面,多方位、多角度地进行思想干预和心理疏导,引导双方正确处理婚姻问题,避免双方的争执矛盾波及未成年子女。督促他们积极履行抚养、教育、保护义务、承担责任,关注情感需求、呵护子女心理健康。庄某、谢某在收到提示函后,均表示今后不会再将自身负面情绪传递给女儿,也会特别注意与女儿相处的方式,双方都愿意给女儿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建章立制 撑起法治保护伞
该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始终贯彻宽严相济、寓教于审,助力失足未成年人重拾信心回归社会。落实陪审员陪审制度,专门聘请了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的人民陪审员和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采取设立帮教小组,联系司法机关和社区落实帮教措施,根据各未成年人被告人的个体情况,因人施教,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回访,巩固审判教育效果。联合县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县妇联共同制定《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家事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深入推进家事纠纷诉前调解,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强化法律服务意识,提升家事纠纷诉前调解数量和质量,最大限度地将家事纠纷化解在诉前。在温泉人民法庭设立妇女儿童庇护所、心理辅导室,提供免费的咨询、法律援助和心理支持服务,建立一支由妇联、法检司法人员、心理咨询师为一体的维权工作队伍,夯实维权组织基础,全面实现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处全程建档跟踪处置。
普法教育 点亮守护之光
该院打造“三有”工作模式,发挥法治宣教进校园作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该院多次在小学、初高中开展什么是校园暴力、预防和制止校园暴力事件的建议和对策等普法宣传活动,增强青少年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预防和应对校园暴力的能力;在全县中小学创建红领巾法学院,其中省级的5所、市级的19所,将其打造成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的主阵地。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深入浅出地阐述法律问题,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根据青少年学生的实际需求,开展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活动,让未成年人“零距离”学习法律知识,体会法律的威严,提高自身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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