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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
略阳法律援助为“无声”群众维权
2024-08-20 10:49
来源:
汉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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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以“援调结合”为抓手,深化部门协作,做到服务前置、战线前移,着力破解残疾人群体维权障碍,通过一站式无障碍法律援助服务,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帮助他们依法维权。
蒋某系聋哑人,2016年与赵某结婚,婚后共生育了两个健康活泼的女儿。由于蒋某患有特殊身体障碍的现实情况,夫妻二人在长期共同生活过程中,因交流不畅和家庭琐事导致矛盾积累升级,加之又无法很好地沟通解决,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女方蒋某向略阳县法院提起了诉讼离婚。
面对蒋某态度坚决要求离婚的诉求,县法院考虑其本人为特殊弱势群体,在维权过程中会存在的交流障碍等实际困难因素,便协助其分别向略阳县检察院、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民事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蒋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后,迅速启动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和法、检两院及辖区组织进行联系,对蒋某反映的诉求和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后,优先指派该中心的资深法援律师承办该案。
承办律师首先通过向村委会了解及走访其周边邻居,多渠道掌握其近年来夫妻感情状况后,联系蒋某父母,在其父亲协助下,和蒋某交流并了解案情,进一步确定当事人诉求,及时和县检察院交流工作进度,交换工作意见。为确保蒋某能与各方有效沟通,检察院为蒋某联系了手语翻译老师,和承办律师一道上门与当事人见面,对蒋某的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作了详细的了解和沟通,确保其意愿表达真实、全面。
县法院在庭前组织双方当事人先行进行调解,法援律师和手语老师事前进行了沟通,尽量让蒋某的诉求能更准确、全面地表达。调解中,承办法官仔细询问了蒋某关于双方结婚登记、子女抚养权、感情不和原因等问题,手语老师全程将法官每个问题通过手语实时全面告知蒋某,让其了解和掌握现场情况。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的角度出发予以调解,承办律师和检察院干警根据实际,耐心细致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解决存在问题,解开思想疙瘩。调解工作在各方的默契配合下得以顺畅进行,经过承办法官两个小时的耐心沟通,最终双方自愿离婚,就形成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的离婚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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