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台区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和家庭教育义务不到位的情形,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汉台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发出2份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人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中共汉中市委政法委员会”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