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记者从全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推进会议上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期印发《陕西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聚焦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停放充电设施不足、违规违法停放充电、非法改装屡禁不止、道路行驶安全、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溯源追责力度增强、标准规范宣贯执行质效、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等方面,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
在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方面,整治行动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动态掌握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底数;对纳入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核心部件,开展常态化质量抽查;建立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目录,公布生产销售企业名称、产品类型、规格型号等信息;严惩制假售假行为,摸清电动自行车销售及维修商家底数,组织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
在违规违法停放充电方面,整治行动加强电动自行车自主管理,各相关部门及街道(乡镇)要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等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引导建设运营单位建立数据平台,对充电设施进行实时监控;全面摸排民用建筑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风险隐患。
在道路行驶安全方面,整治行动在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依法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并设置识别代码的基础上,对电动自行车全面实施登记上牌管理;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在道路执法、事故查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办理时,若发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违规车辆,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记者 仵永杰)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中共汉中市委政法委员会”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