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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发力 更好守护“她”——汉中市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建机制凝共识保护妇女权益
2024-01-17 15:49
来源: 西部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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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汉中市略阳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行民事检察职能,以保障遭受家庭暴力妇女合法权益为着力点和切入点,通过统筹协调法、司、妇联等多部门,充分运用支持起诉、法律援助、联动调解、社会救助等方式,依法支持遭受家庭暴力妇女起诉离婚,有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聚焦妇女合法权益保障,以“小切口”推动解决“一件事”向“一类事”延伸。2023年2月,该院安排专人对全县近两年来涉家庭暴力警情、求助线索,以及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等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发现当事人在不得已选择报警或向相关部门求助后,相关部门大多以调解安抚为主,很难从根本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家庭暴力还存在取证举证难、维权渠道不畅通、联防联控力度弱、人身安全保护令运用不充分等问题,这导致许多人维权艰难。因此,该问题亟须多部门协同发力,共同构筑起家庭暴力防治网。”略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张瑞说。


2023年9月,该院在总结前期办案经验基础上,联合县法院、县妇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局出台《关于建立略阳县反家庭暴力联动机制的意见(试行)》。《意见》从线索移送、职责分工、联席会议、协作配合、宣传联动等方面作出规定,要求六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过设置联络专员、召开案件研讨会等方式,互通信息、研判案情、协同履职、总结经验,积极构建“支持起诉+法律援助、联动调解、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司法+社会”保护格局。


略阳县人民检察院深化“支持起诉+法律援助、联动调解”,依托县妇联在县司法局设立的妇女儿童维权中心,与法、司确定专人成立维权法律服务队,负责提供法律咨询、研判案件线索、开展联动调解,合力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打破各部门之间的壁垒,共同破解妇女诉讼能力弱、维权困难等现实问题。


此外,对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侵害现实危险情形的,该院积极引导妇女及时报警、申请人身保护令。以该院办理的王某与赵某离婚纠纷支持起诉案为例,赵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暴力殴打王某,并长期对王某实施言语恐吓,王某遂向妇女儿童维权中心求助。经法、检、司、妇联共同分析研判,决定先给予王某临时庇护,确保其人身安全,再由法、检、司联动调解,避免矛盾升级引发恶性案件。随后,检察官与法律援助律师前往赵某所在村委会了解情况,并与赵某当面沟通,寻找矛盾纠纷症结所在,通过背靠背说理等方式解开了双方当事人心结。最终,在县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意见。


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联合县妇联会签《关于推进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妇女及时给予国家司法救助,对实施司法救助后仍然面临生活困难的妇女,针对具体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借助社会力量因人施策开展帮扶。2023年,该院向2名生活困难的遭受家庭暴力妇女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协助1名遭受家庭暴力妇女申请临时庇护。


略阳县人民检察院注重案件办理质效,对支持起诉的案件联合相关部门适时开展跟踪回访,确保矛盾纠纷彻底化解。以该院办理的张某与李某离婚纠纷支持起诉案为例,李某多次对张某实施暴力,且限制张某人身自由。张某向派出所报警后,公安机关于2020年8月向李某送达《家庭暴力告诫书》,但未对李某起到警示作用。因此,张某以遭受家庭暴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经审查,该院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并积极参与案件调解。法院作出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调解书后,办案检察官与当地村委会、派出所沟通联系,联合开展案件回访,及时关注当事人生产生活状况,提升办案质效。


据悉,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理遭受家庭暴力妇女离婚纠纷支持起诉案件3件,均通过“支持起诉+法律援助+联动调解”模式,有效化解了婚姻家庭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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