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略阳县法院受理了7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执行系列案件。
据悉,王某在略阳县经营火锅店,因未按时向7名员工支付劳务费,7名员工诉至略阳县法院,经诉前调解结案后,因王某仍未按期履行向7名员工支付劳务费,7名员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在得知被执行人王某在汉台区以后,于11月14日将王某强制传唤至略阳法院,执行法官向其释明应履行的法律义务以及可能会面临的法律后果,迫于执行威慑力,王某主动交纳了29071元执行款,至此7起案件已经全部执行到位。(通讯员 胡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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